媒體又再一次報導離婚的消息.讓我想起梁公的話

1926年10月3日(農曆七月初七),中國的“情人節”,徐志摩與陸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園舉行了盛大的婚禮。婚禮上,梁啟超霍然站起,宣講了有史以來“最坦誠”、“最直率”、“最另類”的證婚詞:

   “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,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足取法,更不值得鼓勵───

   徐志摩,你這個人性情浮躁,以至於學無所成,做學問不成,做人更是失敗,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!

   陸小曼,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,我希望從今以後你能恪遵婦道,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,離婚再婚都是你們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,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。

  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,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,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,以為高興可以結婚,不高興可以離婚,讓父母汗顏,讓朋友不齒,讓社會看笑話!

   總之,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!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!───我說完了!”

   這番“證婚詞”字字千鈞,擲地有聲,令“新人及滿堂宴客無一不失色”!證婚詞扣住了兩位新人的“軟脅”,評人論事可謂入木三分,不僅坦露了梁啟超剛耿的為人和直率的性格,也表明瞭梁啟超這位近代大儒對婚姻生活的態度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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